咨询了一个女法学生,得到了特别搞笑的结论 只要消费者没反对、没提,就是默认同意了 青椒炒肉因为没在法律上规定用什么肉,所以用老鼠肉也不犯法,用狐狸肉也行 因为消费者没说自己不吃老鼠
汽车有划痕,拿来当全新的车卖,并不算欺诈,最多退货退款,诉讼费还得消费者担 因为消费者没说自己不接受有划痕的“新车” 我让想一下中国还有多少“合法”的事
比如说外卖员往外卖里吐痰,法律没规定,默认消费者可以接受食物里有别人的痰
给我彻底气笑了,难怪说学了法律会丧失人性
像鼠头鸭脖,虽然是个人都知道他是老鼠 但是市场监督局拒绝佐证,说他是鸭,他就得是 多么可笑,哈哈